【轉貼】取消戶籍限制,天塌不下來
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日前在中央綜治辦召開的流動人口會議上披露,公安部擬取消農業(yè)、非農業(yè)戶口界限,探索建立城鄉(xiāng)統(tǒng)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。這一消息,無疑再次激起人們對戶籍制度改革的期望。劉金國的此番講話,是近年來公安部領導對戶籍制度改革的最明確表態(tài)。從戶籍制度阻礙社會經濟發(fā)展,不利于構建和諧社會的角度來說,盡快取消戶籍限制已是大勢所趨。
現(xiàn)在的問題是,雖然對戶籍制度改革的目標達成了共識,即恢復公民居住和遷徙自由,但由于在戶籍制度載體上附加的各種利益關系非常復雜,改革有很大的成本代價,所以,在學界尤其城市管理者中,對戶籍制度改革的步伐是該快還是該慢認識不一致。大多數(shù)城市管理者從方便管理的角度出發(fā),不希望戶籍制度一下子放開,他們經常提到的兩個理由是,過早放開城市戶籍會出現(xiàn)“城市病”,并擠壓城市人口就業(yè)機會。
這是一個似是而非的看法。從世界城市的發(fā)展來看,隨著人口的大量涌進,的確會出現(xiàn)貧民窟、犯罪增多、城市環(huán)境臟亂差等所謂的“城市病”。換言之,它似乎是城市化過程中的普遍現(xiàn)象。但是,不能因為怕出現(xiàn)“城市病”就緊閉城門。關閉城門,不讓農民進來,“城市病”是沒有了,可城市的活力和生機也隨之而去。事實上,防治“城市病”的最好藥方,就是在人口自由流動中發(fā)展城市,提高城市管理水平。況且,在中國目前的狀況下,很多“城市病”并不是放開城市戶籍造成的,恰恰是農民進城后沒有享受平等的國民待遇所致。再退一步而言,即使“城市病”無法解決,這也是城市化進程中必須付出的代價,比起公民的自由遷徙權來,“城市病”是第二位的因素。
擠壓城市人口就業(yè)機會也一樣。農民進城會加劇城市就業(yè)的競爭,但我們不能以此來限制農村勞動力進城,不能僅僅為了保護城市居民的利益,就束縛農民的遷徙自由、犧牲農民利益。過去半個世紀,我們一直在犯這樣的錯誤,市場經濟下,不能再犯同樣的錯誤。其實,農民進城本身將創(chuàng)造更多的就業(yè)機會,大量低成本的農民工將大大提高城市的發(fā)展效益,它只會加劇就業(yè)競爭,而不可能導致就業(yè)環(huán)境的惡化。
戶籍制度改革,牽涉到自由遷徙的基本人權。從歷史來看,我國直到新中國成立前,都一直沒有城鄉(xiāng)分割的二元戶籍管理制度。新中國成立后直到1958年,也一度實行自由遷徙,歷史已經證明,沒有戶籍制度,并不會出什么大亂子。從國際范圍來看,全世界僅僅只有中國、朝鮮和貝寧三個國家實行嚴格的戶籍制度,世界上其他國家和地區(qū)都普遍實行居住和遷徙自由,也沒有因自由遷徙而引發(fā)什么亂子。即使從目前一些對戶籍制度改革力度比較大的地方來看,問題遠沒有預想的嚴重。比如石家莊,全面放開市區(qū)戶口準入限制,規(guī)定只要居住兩年就可在石家莊落戶。此舉曾引起很多人擔心,但實行一年多來,落戶10萬,基本平穩(wěn)有序。
一些城市管理者對放開戶籍的擔憂,其實是出于他們的私心。城市需要建設,就要有足夠多的廉價勞動力,因此也就需要市場化的勞動力的流動。但是,像任何一個經濟主體一樣,如果這一目標可以在成本很低的條件下得以實現(xiàn),那么它將毫不猶豫地壓低成本,將勞動力的流動控制在一定的幅度內。而戶籍制度為城市的這種簡化行為,提供了合法性根據(jù)。有了這一制度,城市管理者既能得到足夠的廉價勞動力,又不需要為此支付勢將減損城市利益群體的當前福利,何樂而不為?
社會發(fā)展到今天,現(xiàn)有戶籍制度的存在,在限制了人身自由、割裂了社會共識的同時,阻礙了社會的整合和良性運行,制約了人口城市化和現(xiàn)代化的進程。無論從制度的效率,還是從公平度來看,適應計劃經濟要求的戶籍制度都與現(xiàn)代的社會發(fā)展格格不入。無論從歷史還是現(xiàn)實來看,取消戶籍限制,天不會塌下來。
現(xiàn)在的問題是,雖然對戶籍制度改革的目標達成了共識,即恢復公民居住和遷徙自由,但由于在戶籍制度載體上附加的各種利益關系非常復雜,改革有很大的成本代價,所以,在學界尤其城市管理者中,對戶籍制度改革的步伐是該快還是該慢認識不一致。大多數(shù)城市管理者從方便管理的角度出發(fā),不希望戶籍制度一下子放開,他們經常提到的兩個理由是,過早放開城市戶籍會出現(xiàn)“城市病”,并擠壓城市人口就業(yè)機會。
這是一個似是而非的看法。從世界城市的發(fā)展來看,隨著人口的大量涌進,的確會出現(xiàn)貧民窟、犯罪增多、城市環(huán)境臟亂差等所謂的“城市病”。換言之,它似乎是城市化過程中的普遍現(xiàn)象。但是,不能因為怕出現(xiàn)“城市病”就緊閉城門。關閉城門,不讓農民進來,“城市病”是沒有了,可城市的活力和生機也隨之而去。事實上,防治“城市病”的最好藥方,就是在人口自由流動中發(fā)展城市,提高城市管理水平。況且,在中國目前的狀況下,很多“城市病”并不是放開城市戶籍造成的,恰恰是農民進城后沒有享受平等的國民待遇所致。再退一步而言,即使“城市病”無法解決,這也是城市化進程中必須付出的代價,比起公民的自由遷徙權來,“城市病”是第二位的因素。
擠壓城市人口就業(yè)機會也一樣。農民進城會加劇城市就業(yè)的競爭,但我們不能以此來限制農村勞動力進城,不能僅僅為了保護城市居民的利益,就束縛農民的遷徙自由、犧牲農民利益。過去半個世紀,我們一直在犯這樣的錯誤,市場經濟下,不能再犯同樣的錯誤。其實,農民進城本身將創(chuàng)造更多的就業(yè)機會,大量低成本的農民工將大大提高城市的發(fā)展效益,它只會加劇就業(yè)競爭,而不可能導致就業(yè)環(huán)境的惡化。
戶籍制度改革,牽涉到自由遷徙的基本人權。從歷史來看,我國直到新中國成立前,都一直沒有城鄉(xiāng)分割的二元戶籍管理制度。新中國成立后直到1958年,也一度實行自由遷徙,歷史已經證明,沒有戶籍制度,并不會出什么大亂子。從國際范圍來看,全世界僅僅只有中國、朝鮮和貝寧三個國家實行嚴格的戶籍制度,世界上其他國家和地區(qū)都普遍實行居住和遷徙自由,也沒有因自由遷徙而引發(fā)什么亂子。即使從目前一些對戶籍制度改革力度比較大的地方來看,問題遠沒有預想的嚴重。比如石家莊,全面放開市區(qū)戶口準入限制,規(guī)定只要居住兩年就可在石家莊落戶。此舉曾引起很多人擔心,但實行一年多來,落戶10萬,基本平穩(wěn)有序。
一些城市管理者對放開戶籍的擔憂,其實是出于他們的私心。城市需要建設,就要有足夠多的廉價勞動力,因此也就需要市場化的勞動力的流動。但是,像任何一個經濟主體一樣,如果這一目標可以在成本很低的條件下得以實現(xiàn),那么它將毫不猶豫地壓低成本,將勞動力的流動控制在一定的幅度內。而戶籍制度為城市的這種簡化行為,提供了合法性根據(jù)。有了這一制度,城市管理者既能得到足夠的廉價勞動力,又不需要為此支付勢將減損城市利益群體的當前福利,何樂而不為?
社會發(fā)展到今天,現(xiàn)有戶籍制度的存在,在限制了人身自由、割裂了社會共識的同時,阻礙了社會的整合和良性運行,制約了人口城市化和現(xiàn)代化的進程。無論從制度的效率,還是從公平度來看,適應計劃經濟要求的戶籍制度都與現(xiàn)代的社會發(fā)展格格不入。無論從歷史還是現(xiàn)實來看,取消戶籍限制,天不會塌下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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