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容醫(yī)院用自殺女模特照片做廣告被告上法庭(圖)
引發(fā)官司的文章分別登在廣州某報5月4日的C07版上和博美門診部的網(wǎng)站上。該報的廣告題為《廣州博美驚天曝(爆)料:譚靜不可能是自殺???譚靜死前五天赴廣東面部整形協(xié)會博美分會進行整形手術》,廣告約占三分之一版面,配了一張譚靜術后手里拿著一罐抽出的脂肪,微笑面對鏡頭的照片,并詳細回顧了譚靜死前15天到美容門診部整容及咨詢的全過程。 另一篇登在博美醫(yī)院的網(wǎng)站上的文章題為《廣州博美整形驚天曝(爆)料:譚靜不可能是自殺!——譚靜上月在該院做整形手術,擬赴韓發(fā)展》。文章以醫(yī)生和護士的口吻回憶了譚靜在今年3月前后7次到該整形醫(yī)院做整形美容和咨詢的過程。如“據(jù)譚靜的主診醫(yī)生劉醫(yī)生介紹,3月18日,譚靜第一次來到醫(yī)院,預約了第二天的腹部抽脂手術。3月19日,譚靜在一名韓國男子的陪同下,完成了抽脂手術。3月20日,譚靜對抽脂手術很滿意,在媽****陪同下來咨詢下頜角整形事宜,并設計了臉型!
“人都不在了還拿來做廣告!”
今年6月,譚靜的母親張志英無意中看到了報紙上的廣告。一直沉浸在失去女兒痛苦中的她頓時怒不可遏:“人都不在了,還被拿出來做廣告!”遂以門診部侵犯女兒的肖像權和隱私權為由,將其告上了越秀區(qū)人民法院。要求門診部賠償侵權損失5萬元,撤下網(wǎng)站的廣告并在刊登廣告的廣州某報登文道歉。
庭審兩大沖突
用照片是否有譚靜授權?
此案昨日在越秀區(qū)法院開庭審理。因涉及到個人隱私,法院決定不公開審理。譚靜母親由于身體不適在老家休養(yǎng),并未參加庭審。博美門診部在庭審中不同意原告方的訴求。其認為登在博美網(wǎng)上的文章不是廣告,而是對一個事實的陳述。對于廣州某報上的文章,博美雖然承認是廣告,但稱事前已獲得了譚靜的授權。
為了證明這一說法,被告方律師出示了一份有譚靜簽名的《手術術前告知暨知情同意書》,其中有一條寫著“同意醫(yī)院無償使用手術照片,用于醫(yī)學刊物、學術論文等方面”。對此,原告方不認可簽名的真實性!皟H僅是畫了幾條線,完全看不出是‘譚靜’兩個字!
做廣告是否影響譚靜聲譽?
被告方律師還表示門診部發(fā)布美容廣告對譚靜沒有任何的實際損失。“當時盛傳譚靜是自殺身亡,我們的廣告在謠言滿天飛的時候發(fā)布,起到了以正視聽的作用”。對此,原告方律師表示,做手術屬于個人隱私,醫(yī)院公布出來就是侵犯患者的隱私權。而將譚靜做整容手術的隱私公布出來,會讓人們以為譚靜的美是人造出來的,對譚靜具有實際的損害,也傷害了譚靜母親的感情。 庭審結束后,雙方進入了調解階段。
美容門診爆“不可能是自殺?”

幸福
一直以為幸福在遠方,在可以追逐的未來。
我的雙眼保持著眺望,我的雙耳仔細聆聽,
唯恐疏忽錯過。
后來才發(fā)現(xiàn),那些握過的手,唱過的歌,流過的淚,愛過的人
……
所謂的曾經(jīng),就是幸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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